

兩個月前師母就請我和Philip幫忙她女兒結婚典禮及婚禮上的接待及賓客登記事宜,這是我的榮幸,所以我告訴自己和Philip我們一定要好好幫忙,讓他們有個美好回憶;如今教會又突然發生一些事情,牧師和師母亦不再教會任職了,我們更該好好幫忙打理!早該好好準備一套衣服,但總拖到最後一分鐘,發現以前的宴會衣服穿起來好像綁粽子,這兩年體重增加了8公斤,好難減下來,這幾天去Mall裡選衣服驚然發現已從Size 6 跳到8,甚至有的要10號才穿的下,要命喔!看中了一件好貴,我就好好想有啥理由才能讓我下手...哈!(1)可預備參加女兒的訂婚典禮;(2)外加一件外套則平時和上班亦可穿;(3)兒子的高中畢業典禮 - 3年後; and (4)有一天去坐Cruise亦需要一件禮服. 好啦!理由夠充分, 真如公公所云,移民後可是會愈住愈窮愈小氣也愈土,似有幾分道理,反正要我花貴錢買衣服我是最不捨得,這次就破例吧!祝我當天穿著美美並大方得體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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